美国人学了几十年,终于学会我们阶级斗争的那一套理论,让“人民”起来说话,让人民 “自发地”团结起来,用群众运动的“浩荡洪流”来消灭了萨达姆这样的牛鬼蛇神。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网上同情萨达姆的呼声颇高,认为他的待遇远远不如米洛舍维奇或者皮诺奇特。此一时彼一时也!我想起了年轻的格兰特在离开西点军校,准备开赴美国墨西哥战场时的矛盾。彼时反战的格兰特认为美墨战争是一场无耻的战争,它使正义蒙羞, 是大国对于小国的欺侮。但是美国人是健忘的,现在他们的原则是原油高于一切。所以,萨达姆,必,须,死,句号。 ///// 第一次海湾战争的时候我们正在上初中,大家每天兴奋地收听着美国之音的广播,普遍有反美的情绪。当时班上最漂亮的女生陷入了对萨达姆的热恋,信誓旦旦地抛弃了中田英寿,决定将毕生最伟大的爱献给一个用飞毛腿导弹与美国抗衡的英雄“老萨”。十五年后,那个漂亮的女生从北大法学院毕业,进入美国人的律师事务所工作,把对于萨达姆的依恋抛在了脑后。也难怪,谁见伊拉克的合资企业在北京扩大业务来着? ///// 晚上和奥兹兰姆吃饭,她的男朋友刚刚从德国来看她。在圣诞节向她求婚,然后又匆匆返回德国。奥兹兰姆是个爽朗的土耳其女孩子,我喜欢和她聊天吃饭,而她对于中国也抱有极大的兴趣。她在唐人街的一所社区大学教英语,学生中有一半是华人,所以她经常会把学生们的故事讲给我听。我对于底层新移民的认识,有一半是来自她的学生。她的男朋友是巴基斯坦人,为了取得美国公民身份,自愿参军,希望4到6个月就可以变成公民。但是1年过去了,美国政府并没有履行它的承诺。这样的故事,据奥兹兰姆说,在网上的讨论区里比比皆是。这些小青年多是墨西哥移民,他们用自己的性命作赌注,希望借助伊拉克战争实现他们的美国梦。对于他们来说,萨达姆必须死;只有那样,他们才有希望尽快撤离伊拉克那个是非之地。虽然伊拉克战争已经打了三年,但是我并没有真正接触过直接参战的人或者他们的家庭。我和妈妈参观过阿灵顿的国家公墓,在那里看见在伊拉克阵亡士兵的照片。照片上多是西班牙裔、黑人和亚裔的男孩和女孩—这是一场富人纳税、穷人流血的战争。///// 对于普通的美国公民来说,那是一场遥远的战争,只有在加油站加油的时候,他们才感觉到战争的影响。对于奥兹兰姆和她的男朋友来说,这是一场决定他们命运的战争。奥兹兰姆是公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在学习5年之后必须返回土耳其工作。她爱上了佛瓦克,想留在美国工作和生活。但是佛瓦克必须从绿卡持有人变成美国公民,才能使得和他结婚的奥兹兰姆合法地呆在美国。他们的美国梦是简单的,必须借助军队的福利让佛瓦克完成硕士课程和护士培训,以便于在退役之后就业。奥兹兰姆必须找到工作,偿还土耳其政府大约10万美元的贷款。奥兹兰姆想要结婚,她已经35岁了,她想要自己的孩子。这一切都取决于美国政府是否会履行它征兵时的承诺,佛瓦克能否在德国服役而安全地远离伊拉克战场,以及奥兹兰姆在土耳其的父母能否同意他们的婚事。////// 事情千头万绪,奥兹兰姆的每一天也是一场战争。她7点起床,8:30开始上课,上午四堂课之后,她要赶到教育学院的图书馆继续工作四个小时,一周五天,天天如是。圣诞节的前一天她感冒的利害极了,可是学校的中国老板不同意她请假。如果她请假,要扣除她两个星期的工资。这样她努力地工作到最后一堂课,然后回家发高烧。她和佛瓦克盼望了13个月的假期,她有一大半的时间是在昏睡中度过的。而载着佛瓦克求婚戒指的行李,由于伦敦机场的大雾而被滞留在英国,直到他离开美国返回德国才被送到了纽约。奥兹兰姆带着她的订婚戒指,但是她心爱的人又走了。失去了拉达莫斯的阿伊达,我现在这样叫她。 /////// 我听着这两个人的故事,觉得自己都傻了。这样的美国值得奥兹兰姆和佛瓦克去争取吗?这样的美国值得我去争取吗?消灭了萨达姆以后,还会有萨达姆2号,萨达姆3号,金正日1号,金正日2号,这是不是会帮助美国修改它的移民法,让更多的移民来为它打仗。美国的历史是一段用暴力掠夺的历史,和《超人归来》中邪恶的司派西想要淹没美国建立自己帝国的做法没什么不同。1868年,羽翼丰满的美国最后一次和作为独立国家代表的印第安人签订了和平协议。此后,血腥的西进运动和淘金热摧毁了印第安文明。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移民被用来修建泛太平洋铁路,这和今天用西班牙裔移民来打伊拉克战争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历史在不断的重复,美国到底是移民的天堂还是移民的地狱,恐怕不是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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