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8日星期一
听琴
早晨从42街的N线冲出来,提起一口真气,正准备向一号线地铁冲刺。突然,从对面的月台上,传来了tambur销魂的乐音。这种印度乐器真是奇怪,单单几根弦,一拨弄起来,丰满柔和的乐音就一下子把宇宙都占满了。心里面升起来莫名其妙的温柔的感觉,好像在抚摸猫咪光滑的皮毛。我从站台的高处瞄了一眼,是一个白人男子坐在地上弹奏。络腮胡子,看不出年纪,完全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中,仿佛他不在乎他的演奏能够赚钱,而只不过想找一个地方,和自己的乐器对话。闻弦歌而知雅意,我匆匆走开了,带着这个美好早晨的回忆。
想起来中学的时候有个同学,名字叫做马闻筝。这是我所知道的最有意境的名字。马同学长得非常漂亮,就像是《英俊少年》里男主角的中文版,或者《放牛班的春天》里天使般的美少年。可惜马同学经常大打出手,打破别人的脑袋,辜负了他的美名。现在还记得他的一件事,是他经常坐在操场边上抽烟,一个人坐在那么高的体操架子上,孤独地像是一个老人。大概,那个时候他就知道装酷了吧!现在想起来,他应该是个早慧的孩子,那个时候他经常看的小说,我到大学的时候才开始读。现在想起来,总是看见他一手夹着香烟,一手拿着《1984》,对着学校高墙内的一角蓝天发呆。后来,他拒绝考大学,成了学校的笑柄。以17岁的年纪来反抗整个世界,我不知道他那个时候怎么有那么大的勇气。这就是马闻筝,我们中学时代许多的传奇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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