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4日星期二

缅因缅因

沉睡的时光

缅因州的一切都像是在漫长的沉睡中,安静、沉默,带着满不在乎的神气。沉默的大海在波特兰模模糊糊的城市线之后晃荡,很难说这个城市是在自己的梦中,还是作为别人的梦而存在。这种突如其来的寂静对于习惯城市噪音的我来说,是一种惩罚。和沉默同样难以让人接受的是到处都是白人,看不见亚洲人,几乎没有黑人和西班牙裔,街道上到处都是哈雷摩托车和带着纹身的起摩托车的人。

八月份的波特兰照理说,应该是旅游者的天下。可是除了稀稀落落的游人在港湾闲逛,几乎看不出旅游旺季的迹象。因为是周末的缘故,许多当地人出去度假了,小商店们大多数都关门,连咖啡馆也高挂免战牌。缅因州人主要是德国裔和法国裔移民的后代,在车站经常能听到人们用德语和法语交谈。在海滩上,有许多来自魁北克的说法语的加拿大人,海边的旅馆同时挂着美国和加拿大的国旗。

缅因州拥有新英格兰最好的海滩,这里的沙滩纯净,没有任何贝壳,只有细细的沙子。海水是透明的,透明的海水下还是细纱。像大海的深处游,游到没顶的地方,光线暗下来,偶尔打下的阳光所照亮的海底,还是干净的细沙。靠近沙滩的海水很温暖,越往海里游,海水的温度越低,能见度也下降。我们到海边的时候大约3点半钟,海水的温度不错。好久没有遇到这么干净的海岸和海水,我迫不及待的游了进去。一开始就喝了一大口海水,好咸。这里毕竟是户外,和在游泳池里游泳的感觉很不一样。有的时候抬头换气,正赶上一个浪头打下来,咸涩的海水立刻顺着鼻子呛进来。慢慢地,我发现浪头最大的时候应该潜到水底去,浪头一过,海水自然地把你推出水面,正好换气。这样,即使是迎着海浪游,也不费力气。顺着海浪游的感觉好极了,越游海里的光线越亮,海水的温度也上升了。为了省力气,我干脆仰面照天飘在海面上。远处的天空中堆积了大量的乌云,即使是乌云,层次也很多。偶尔地,阳光从乌云中打下来,一道一道的金光焕发着天堂的光彩。这样没有念头地飘在海面上,仿佛脱离了地球的引力,脱离了时间的羁绊,脱离了陆地,脱离了现实的生活。一个大浪打过来,我在水里翻了个跟头,沉到水底,光线打在我的手上,编制出金色的花纹,仿佛那双手有了自己的生命。

大明和小林在沙滩上腻味着,不肯下到海里来。从海里望过去,他们两个变成了一个模糊的影子,若隐若现。两个人似乎并没有交谈,只是沉默的拥抱着,好像开天辟地以来他们就那么在海边拥抱着。恋爱着,真好。

晚上有流星雨。我们找不到仙后座的位置。漫天全是星斗,夜空沉默。我在床上折腾了好久才睡着,没有噪音的夜让我难以入睡。

清早,错过了去离岛的游轮,我们从码头溜达回来,到店里买龙虾。硬壳和软壳的龙虾分开来放着,都是一磅左右的龙虾,正是味道最好的那种。除了龙虾,还有各种贝类和鱼类,不过顾客大多数是来挑选龙虾的。

大西洋的龙虾和太平洋的不同,肉更加甜美和筋道。随着全球变暖,北美沿岸的其他城市已经不出产什么龙虾了,只有缅因州每年向各地提供大量的龙虾。捕捉龙虾笼子里面有许多口大肚小的网子,龙虾一旦钻了进去,很难提着钳子钻出来。捕虾的人夜里出海,清晨回来,鱼店到3点钟就关门了。鱼店外面的码头里泊了不少捕虾船,海鸥们在甲板上走来走去,寻找着食物。

我们买了六只龙虾,带回家自己烹调。蒸了四只,另外两只用来做龙虾刺身,味道很正点。除了柠檬和橄榄油,我们又加了一味日本绿芥末,在蒸的时候,水里加了盐和姜,总之,蒸出来的龙虾鲜美多汁,而生的刺身口感很甜,沾上芥末真是入口即化。最重要的配上上好的白葡萄酒,甘冽的美酒和新鲜的龙虾互相映衬,将彼此的优点都凸现出来。

酒足饭饱,回到码头边上,找个了咖啡馆坐坐。坐在玻璃窗里面,看人来人往,十分有趣。对面townhouse的三层上,一个男生坐在窗台上,打开窗子放摇滚乐。那些浑浊的音乐和脑子里残余的酒精混在一起,加重了我的睡意。难怪这个城市看起来睡意十足,真真是百无聊赖的生活。这就是度假的感觉吧,吃了睡,睡了吃,在海边吹吹风,在家里看看《卧虎藏龙》,在大橡树下闲聊,在小首饰店里闲逛。四肢百骸好象脱了节一样,舒坦得冒泡。不思考,不工作,毫不犹豫的及时行乐,这种生活我也能过!

缅因啊,回吧,我要回城里去受罪了!

登陆第七年

今天是我到达美国学习的第七年的开始。2001年8月14日我经底特律到达阿尔伯尼,大哥张海涛和房东王莲琴和她的儿子乔治到机场接我。第二天,我就大着胆子自己一个人坐灰狗到了纽约。在42届地铁站和Port Authority Bus Terminal的入口处买了地铁票(昨天又去瞻仰了一下),做错了车,到了中央公园东边的116街。站在哈莱姆区的中间,我给小罗打了个电话,他说,自己打车过来吧,两三块钱就到了。我没敢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打车,我扛着自己的行李,从东116街走到西110街,找到了小罗和旭可以俯瞰中央公园的公寓。

此后的一个星期,我一个人在城里转悠,借小罗的数码相机到处比划,留下了我对这个城市的第一印象。时代广场没有广场,纽约的地铁站里没有空调,埃里斯岛上的热狗吓人的贵,Sanfield原来就在楼下的Tom’s Restaurant 里面拍摄的。可惜这些照片没有保存下来,否则现在看来一定很有意思。一个月以后,我在阿尔伯尼的办公室里,在电视里看到纽约的世贸中心双塔倒在地上,美国同事哭作一团。

我在美国的六年,见识了美国人民如何在布什总统的领导下疯狂的买房,如何入侵阿富汗和伊拉克,见识了2003年几次大规模的反战游行,见识了美国人民如何选举他们的总统、市长、州长、校长,见识了美国的新闻舆论机构如何在伊拉克核武器问题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我学会了如何打工养活自己、交学费、旅游。我认识了美国的学术界和其中的种种潜规则。我借着开会的机会到过美国的不少城市,发现我还是最喜欢纽约。

有时候我会想象如果自己这六年在中国会怎么过,可能早就离开学术界了。我不后悔自己在这里花费的时间和金钱,这一段宝贵的成长经历会成为我一生中的财富。唯一后悔的是,没有好好地写日记,把自己的经历和反思记录下来。

今天是巴基斯坦独立60周年,也是印巴分治六十周年。BBC播放了一段对拉什迪的采访。哥大曾经请他做过访问学者,并且上演过他的Midnight Children。拉什迪在访谈中说,他从28岁开始酝酿这本小说,33岁时完成。在写作的时候,他的确有意把印度的神话和现代小说的叙事结构结合在一起,但是他并没想到这本小说会引起后来的轩然大波。他当时关心的问题是如何把小说推销出去糊口。现在BBC称此书为20世纪的经典英国小说,轻描淡写地带过了那场由英国所造成的人道主义灾难。没有人提起在印巴分治过程中所死去的上百万人,拉什迪的小说现在被作为一个文学文本,而不是历史文本被解读着。这是不是一种主动的误解?

韩素音在《吾宅双门》中提到,她第一次去巴基斯坦访问时有一位女士随行作为翻译。她本来是印度的穆斯林,在加尔各答上大学。1947年印巴分治,她的全家从印度前到巴基斯坦,她去火车站接站,火车达到了,车上全是尸体。26个家庭成员只有一个侄女侥幸活了下来。这一段历史现在没有人提起了。有人甚至希望用印巴分治的模式来解决伊拉克南北部之间的问题和苏丹问题。这些人难道真的没有看过历史?60年是一个甲子,应该是反思历史的好时机。我们离那段血腥历史的距离使我们可以较为中立地思考地缘政治对民族、国家和历史的影响,从个体的角度认识历史悲剧的形成和后果。

周末和大明一家度过。他出国已有9年了,在欧洲呆了八年,刚刚在美国落足。时间过得真快,协和到美国都三年了呢。小林上个周末刚刚到缅因,这是她第一次到美国来常住。有人说你到美国之后第一个停留的城市对你来说会变成你的第二个故乡,我现在对阿尔伯尼就有类似的感觉。这是一种在无家的状态下试图寻找家园的感受。拉什迪是在印度出生的克什米尔人,他在英国接受教育和写作,在受到伊朗政府的通缉后,在纽约生活和写作,他的写作和他小时候在50、60年代的孟买的生活经历息息相关。因此他称自己的写作为double nostalgia,一重乡愁是为了回忆中的印度,一重乡愁是为了远去的英国,他通过写作和自己的过去沟通,和自己生活着的历史沟通。

我们何尝不是如此?现在对中国,以后对美国。我们当下所处的时间和空间很快就会变成历史,这不可逆转的趋势迫使每个人不停地去追求个人的“不朽”。林语堂在《京华烟云》的第三部《秋之歌》中写道,木兰越来越爱慕自己的身体,她知道她的青春马上就会消失,自己的容颜不过是红粉骷髅的倒影,是白驹过隙瞬间的灿烂。与此相比,只有那些历经千年而不朽的甲骨,那些古玉雕琢的动物,那泰山之顶的无字碑才代表了永恒。个人的生命因其短暂才格外值得怜爱。立夫因了木兰的爱,希望通过对甲骨文的研究和撰述来达到不朽的境界。他们都抱有道家对于时间的基本看法,其实这是林语堂的看法。1938年到1939年,林语堂在巴黎写作《京华烟云》,他在想象中重构了故乡北京。因为他和现实中国的距离,他得以从容不迫地将他个人的哲学和对现实政治处境的看法融入对两个家族兴衰的描写之中。这本书中的北京和杭州,过去和现在,男与女,都作为彼此的对立面而存在,实际上也就是double nostalgia—人们在当下回忆过去,在过去怅惘未来。

人,不过是时间的载体,漂浮在过去和未来之间。所以7年也好,70年也好,我们终会化为天地间的一滴水,一粒尘埃,到那时再回忆不迟,现在仍要为了虚妄的目标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