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

(五)信、望、爱

(五)信、望、爱
第一次接触到宗教题材的作品,是在燕北园一个老师的书斋里。那个老师去德国作访问学者,把他的家借给自己养病的学生。那个学生是一个国学的天才,也有天才的毛病。她爱上了我们朋友中间的一个人,但是她嫉妒另一个女孩子,因为她觉得那个女孩子剥夺了她爱他的机会。我当时开始读朋霍费尔的《狱中书简》,半懂不懂的读刘小枫的《拯救与逍遥》,在哲学系旁听西方神学史,想从理性上理解信仰。我们那时每一日的生活都像是对于信、望、爱的挑战。友谊、爱情、信任这些人类关系最基本的要素,被不断地怀疑着和重新定义着。
那个时候我第一次经历着对于自己价值的怀疑。“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而是变成了存在的根本。当时我想成为竹子一样的人,她有一个执著的信念,对于正义和人类本性的信念。由于这个信念,衍生出她对于正义的责任。这种使命感敦促着她付出一切去帮助别人。(在国外的这几年,她的学习使得她找到了这种信念的理性基础,当然这是后话了)。当时的我被她的信念所吸引,觉得跟随着她就可以走出自己狭隘和自私的天地,找到人生安身立命的根本。所以我愿意花时间去分担她的工作,去帮助她所帮助的人,去按照她帮助别人的方式去帮助别人。尽管如此我们都感到彼此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张力,因为我们在一些根本问题上的分歧。一个夜里,在未名湖边,她说我们最终也许会“道不同, 不相与谋”。
过了这么多年,我才明白,一个人的信、望、爱是不能抄袭的。再怎么羡慕和崇拜也好,一个人不能从别人那里接受,只能自己去寻找,这个小马过河的简单道理其实并不容易明白。我知道别处有更高的理性,更完善的道德,更纯洁的感情,但是我是否能够接受它们并将之内化是另外一个问题。我的信、望和爱只能建立在我的思考和体会之上,除此之外,别无他途。给我一个天堂的许诺,给我一个完美的爱情,给我一个解决一切问题的宗教,和给我一个苹果一样,我都要自己尝试一下再决定是否接受。喜欢《玫瑰之名》里面圣方济会的那个老和尚,当小和尚对他坦白自己打破了禁欲的誓言之后,老和尚说自己其实很羡慕小和尚能有这个机会去思考自己誓言,究竟是要继续作为修道士坚守自己的信仰,还是脱掉僧袍去拥抱世俗的生活。这也就是里尔克所说的去寻找自己内心深处非如此不可的理由,那个存在和行动的理由。如果你找到了,就会发现,天堂并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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